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兴边富民行动“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国办发 〔2007〕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兴边富民行动“十一五”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