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民族地区投入支持兴边富民行动
吉林省财政厅

 

    我省作为一个边疆省份,列入兴边富民行动计划,对搞好我省兴边、富民具有重要的意义。特别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积极为我省开展兴边富民行动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我厅将配合兴边富民行动的实施,筹措资金,继续加大对边境少数民族州、县(市)区的投入力度,为繁荣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和加快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一、实施财政转移支付时将充分考虑边境因素。根据国家和省预算管理规定,增强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省财政在对下计算财政转移支付时,拟将边境市、州、县(市)的边境线长度、边境人口数、边境乡镇个数等诸多因素统一纳入转移支会计算模型,进一步加大对边境市、州、县(市)预算资金的转移支付力度。
   二、视财力可能,加大对边境地区基础设施的投入。省财政将根据财力可能,逐渐加大边境地区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拟重点用于:(1)边境地区人畜饮水项目;(2)边境乡镇道路维修项目;(3)边境中小学校舍维修;(4)边防站所改造;(5)边境乡镇卫生院维修;(6)修建电视广播转播站等通讯设施等等。
   三、加大扶贫攻坚力度,促进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人民富裕。我省边境地区多数为少数民族地区,比较贫困落后,扶贫任务也较重搞好边境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对稳定边疆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在扶贫工作中我们将充分考虑其特殊性,根据国家政策规定适当加大投入,把推动边境地区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作为扶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内容。拟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拿出一部分专门用于支持兴边富民行动,在安排中央下达的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和省财政支农资金工作中适当增加对边境县(市)乡镇的扶持项目。在加强边境地区基础建设的同时,着力扶持其种植业、养殖业等农民致富项目。
   四、统筹使用现有的各项资金,使之发挥综合效益。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我们将根据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对涉及兴边富民行动的项目主动协调民委等部门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和调度资金,避免重复安排和过于分散,以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做到资金下拨及时到位,加强对项目的立项审查与跟踪问效等项工作。
   由于我省财政较为困难,资金的需求和供给之间矛盾较大,我们将积极筹措资金,并积极向财政部反映,争取国家的资金支持,为兴边富民行动的顺利开展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