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开展兴边富民行动
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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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民委倡议发起兴边富民行动后,吉林省积极响应,结合省情采取有效措施,大力促进这项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两年来,在国家民委的指导帮助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各成员单位和边境地区的共同努力,我省兴边富民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向各部委领导和兄弟省市领导及同志作以介绍,请各位领导和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基本情况
  我省是一个多民族边疆省份,共有48个少数民族。边境地区有1州2市,即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白山市、通化市,分别与俄罗斯和朝鲜接壤。共辖10个边境县(市、区),48个边境乡(镇)。边境线总长1438.7公里,中俄边境线长232.7公里,中朝边境线长1206公里,绝大部分在民族地区。作为多民族边疆省份,我省高度重视和认真开展兴边富民行动。一是加强了对兴边富民行动的领导,省、市、县政府普遍成立了兴边富民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政府有关部门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二是召开了两次省领导小组全体扩大会议,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和责任。第一次会议提出了人才培养、项目建设、政策扶持、改革开放等四项重点工作任务,各有关方面围绕这四项重点任务特别是项目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第二次会议提出要以项目建设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三是对兴边富民行动作了近期规划,以利于分步实施、规范运作和宏观指导。结合省情和边境地区实际,专门制定了《2001—2005年吉林省兴边富民行动规划》,提出了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等6项工作任务和10条具体措施。四是加大了宣传工作力度,举办了3期兴边富民行动图片展览,在《吉林日报》、省广播电台开办了兴边富民行动专栏和举办了专题节目,同时还利用《吉林民族宗教》、《兴边富民行动简报》等委内刊物予以介绍。五是不断调整和拓宽工作思路,按照省政府领导同志提出的在开展兴边富民行动过程中注意照顾其他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要求,坚持兴边富民行动与扶贫工作相结合,依据“富民”原则,把不属于边境地区但少数民族贫困人口较多的5个国省定贫困县(延边自治州的汪清县,白城市的镇赉县、通榆县、大安市、洮南市)纳入,使其享受兴边富民行动有关政策。
  二、主要做法
  两年来,我省本着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密切协作的工作思路,以实现政府推动特别是省级政府推动为目标,围绕项目建设、人才培养、改革开放和政策扶持等四项工作任务,不断加大工作力度。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实现省级推动提供保障。一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开展兴边富民行动。领导重视是兴边富民行动能够深入开展起来并取得成效的关键。去年,省委书记王云坤同志在听取省民委工作汇报后,指出兴边富民行动是很好的举措,要继续组织推进,把党的民族政策送到少数民族千家万户。主管副省长全哲洙同志多次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对如何提高和深化认识兴边富民行动的重要意义作出了阐述,着重指出:兴边富民行动首先是一项经济任务,同时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当前,开展兴边富民行动就是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思想的具体体现,必须充分认识,切实抓好。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要求和指示,进一步提高了各方面对开展兴边富民行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了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二是强化了组织领导。兴边富民行动是一项涉及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复杂系统工程,从其工作性质和工作量上来看,不是能由哪一个部门来单独完成的,必须依靠政府推动特别是省级政府的推动来完成和实现“兴边”与“富民”的目的。我省从开展兴边富民行动之初就从机构设置、政策措施等多方面来促进和实施省级政府推动。2000年7月,省编委以正式文件下发了《关于成立吉林省兴边富民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领导小组由主管省长任组长,政府副秘书长和省民委主任任副组长,省直有关部门及省军区等单位负责同志任成员。同时,成立了兴边富民行动办公室,设在省民委。这是在我省机构改革严禁成立临时性机构的情况下,由洪虎省长特批成立的一个机构。省直各成员单位普遍成立了领导小组,一些成员单位还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并提出要对少数民族群众动真情、办实事。三是逐步完善科学合理、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为加大省级推动的力度,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在2001年11月30日召开的省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成员会议上,明确了项目建设由计委牵头负责、改革开放由省体改办牵头负责、人才教育由教育和科技部门牵头负责等工作机制。四是结合吉林省实施“开放带动、科教兴省、县域突破”三大战略,将兴边富民行动纳入到省委、省政府总体工作当中。洪虎省长在去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继续组织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经过各方面的努力,我省已将兴边富民行动纳入到了全省“十五”计划和有关部门的十五专项规划当中。在今年省委常委会研究和下发的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要继续推进兴边富民行动。
  (二)把项目建设作为工作重点,为兴边富民行动实现较大突破创造条件。项目建设是兴边富民行动的根本和载体,也是省级推动的工作重点,搞好项目建设,兴边富民行动就会实现较大突破。在开展兴边富民行动中,各成员单位和有关方面紧紧抓住制定实施“十五”计划的有利时机,着眼于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业项目投入不足和比较薄弱这一关键问题,把帮助边境民族地区开展项目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一是抓好项目筛选和储备工作。从1999年开始,我省就着手了项目的储备、上报和协调工作。经过调查论证筛选,省兴边办共储备了308个项目,分为基础设施、工业、农业、水利等9个方面。
  二是积极开展省内项目协调工作。2001年2月份,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富远亲自主持召开了全省兴边富民项目协调会议。会上,各地提出需要扶持的项目68个,反映问题和建议10余条。各成员单位确定了能够给予支持的项目,并帮助各地明确了落实项目的具体办法。一年来,各成员单位围绕项目建设和实施,不断加大对边境地区和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经过各成员单位和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边境民族地区共有9个项目列入省“十五”计划重点建设项目之中,总投资332亿元。各成员单位也将边境民族地区的一些项目列入到专项规划当中。
  三是主动争取国家各有关部委的支持帮助。一年来,省兴边办与省计委积极协调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地区,多次到国家有关部委开展工作,争取支持和帮助。今年年初,我们在国家民委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集中一段时间与国家有关部委开展项目协调工作。此次共协调了12个部委、31个项目。其中,国家相关部委答复可以给予大力支持或一定支持的项目13个,占协调项目总数的41.94%;可以考虑或待定支持的项目有10个,占32.26%;表示应主要由省里和地方自己解决的项目9个,占25.8%;对一个政策性问题国家有关部门也给予了答复。一些部委还提供了有关上报项目和争取奖金的政策规定、办法及相关信息,并对如何开展兴边富民行动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国家民委还将我省的项目列入了国家兴边富民行动项目总库。在这次协调的基础上,各成员单位和有关地区继续与国家有关部委开展协调争取工作,抓好项目落实。为全面总结我省兴边富民行动项目建设工作经验,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推动项目建设深入开展,今年6月,主管副省长全哲洙同志在听取了省计委、省兴边办项目工作汇报后,亲自主持召开了两次有11个部门参加的项目工作会议,研究确定项目和争取支持的措施办法。目前,需国家支持的33个项目中,已上报待批复的有6个,已开工建设的有10个,因缺资金未开工或缓建的有15个,尚没有进展的有2个。在11月30日召开的省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成员会议提出,项目建设直接体现着兴边富民行动的深入程度和开展水平,今后一段时期要把项目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抓实、抓好。据不完全统计,我省两年来对边境县市投入资金47.93亿元,大小建设项目142个。
    (三)紧紧抓住人才培养这个关键环节,为兴边富民行动提供智力支持
  开展兴边富民行动,人才建设是关键。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落后,一方面是受一些历史因素以及国家经济发展全局和产业布局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是更为主要的原因是缺少各类人才。在开展兴边富民行动中,我们不断加大培养和培训边境地区干部人才的工作力度,促进这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省兴边办专门对边境地区干部人才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在兴边富民行动中加强对边境县市干部人才培训的意见》,明确了边境地区干部人才培养的目标、任务及工作措施。一年来,各有关方面通过组织培训、挂职锻炼及考察学习等方式,为边境地区和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培养培训了一批不同层次的党政机关干部和不同类别的专业技术人才。省民委、省兴边富民行动办公室以民族干部学校为基地,同省委组织部共同举办了4期干部培训班,培训边境地区和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干部178名,为兴边富民行动国家级试点县———长白县举办了为期二个月的朝鲜族青年干部培训班,共培训50人。选派三批共14名边境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参加了国家民委在深圳举办的兴边富民行动经济管理培训班。在组织培训学习的同时,还注重干部的实践锻炼。在省委组织部和有关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组织选派了边境地区两批共20名干部到10个省直成员单位进行为期半年的挂职锻炼。另外,还组织了边境及少数民族地区的15名村级干部赴温州市考察学习。通过培养培训,提高了边境地区和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使他们了解和掌握了市场经济知识,开阔了眼界,拓宽了思路,同时也使成员单位增进了对边境地区的了解,为进一步支持边境地区发展奠定了基础。省教育厅安排了8名边境地区民族中小学校长到长、吉两市中小学挂职培训。省科技厅划出专项资金用于边境地区开展科技培训工作,并组织了80余名专家到边境地区开展科技下乡活动,为边境地区和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培训农业技术人员及基层干部。
    (四)抓好政策扶持和改革开放,注重解决实际困难。各成员单位积极从本部门的实际出发,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和措施,积极促进边境地区和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与改革开放,着重解决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省计委在项目的摆布和资金投放上对边境地区予以重点倾斜,一年来共为边境地区和民族地区争取资金8.75亿元,支持边境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省经贸委在边境地区重点项目建设、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扭亏增盈、口岸建设等多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帮助边境地区解决一些重点难点问题。省交通厅制定了特殊的投资政策,帮助边境地区解决一些重点难点问题。省交通厅制定了特殊的投资政策,大幅度调整了老、少、边、穷地区公路建设的投资标准,并帮助延边地区建成了延吉至图们高速公路,促进了东部及图们江下游地区经济贸易发展。省财政厅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多方筹措资金,支持边境地区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一年来共投入财政资金10759.7万元。省水利厅根据全省水利建设“十五”发展规划,编制了兴边富民近期水利建设计划,安排了边境地区急需解决的水利项目,并积极筹措项目资金,加强项目管理,发挥工程效益。省外贸厅积极为边境地区企业申请边贸经营权,帮助珲春出口加工区开展招商活动,解决外贸企业的实际困难。省军区、武警总队、边防总队切实把兴边富民行动当作军民共建、警民共建工程、送温暖工程、民心工程来对待,对边境地区和各族群众动真情、办实事,在大力支持边境地区生产建设的同时,还为各族群众修桥补路、捐资助学、扶贫济困。省民委组织边境县(市、区)参加了首届中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名优特新产品交易会,充分利用深圳对内对外开放的窗口,架起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与国内市场、国际市场沟通联系的桥梁。我省参展企业与国内外客商正式签约项目8个,总金额3591万元;签署意向协议25个,总金额120229万元;招商引资项目1个,投资金额3400万元;商品零售总额228.6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进一步促进省级推动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我省已初步形成了兴边富民行动工作机制,今后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使省级推动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省民委(省兴边办)在兴边富民行动中要充分发挥协调和服务的作用,主要是协调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支持边境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了解掌握情况,做好服务。继续协调计委、经贸委、体改办、教育厅等成员单位和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完善项目建设、人才培养 改革开放等工作机制。当前,重点是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工作机制,按照项目工作由省计委牵头,民委协调,其他成员单位配合开展的原则,全力帮助边境民族地区搞好项目建设。二是认真落实兴边富民行动规划。《2001—2005年吉林省兴边富民行动规划》已经省领导小组二次成员会议通过。规划提出了5年内的工作目标,目前,各成员单位和有关地区正在结合部门和地区实际对规划提出的目标进行分解,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省兴边办将不断协调配合成员单位贯彻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使兴边富民行动在我省分阶段、有目标的实施和开展。三是抓好兴边富民行动试点工作。结合省情和试点县(市)的实际,按照国家民委和省领导小组的要求制定《兴边富民行动试点县市工作方案》。省兴边办将按照方案要求,协调各有关方面不断促进试点县市加快发展,为带动全省兴边富民行动的蓬勃开展打好基础。
  (二)以项目建设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首先,对已经确定并列入全省和部门“十五”规划的项目,集中力量抓紧实施,争取早上马、早见效,切实起到带动边境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其次,按照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要求做好项目筛选、论证和储备工作,进一步完善和丰富我省兴边富民行动项目库。第三,要继续做好项目协调,特别是要继续做好协调国家有关部委的工作。同时,争取在民族地区多安排一些高科技项目,提升民族地区项目建设的科技含量和产业层次,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要继续组织专家学者和科技人员到边境地区和少数民族贫困地区考察论证项目,指导项目实施。
  (三)加大对干部和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协调各成员单位把培养培训边境民族地区的干部和人才工作纳入到部门培训规划中,协调各有关厅局以及各地的人才培养中心创造条件,有计划地培养各类少数民族人才。省民委要继续办好兴边富民行动干部培训班,组织少数民族地区干部及各类人才到境内外学习考察,继续组织边境地区少数民族干部到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上派挂职锻炼,协调有关部门组织成员单位的干部到边境民族地区下派锻炼,以此尽快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广大干部的整体素质。在培训内容上加大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市场经济理论以及世贸规则等有关知识的培训学习。
  进一步加强民族地区基础教育,改革传统的民族教育模式,积极进行“双语”教学改革,加大少数民族散居地区学校布局调整力度。省财政厅、省民委拟在三年内每年投50万元用于中小学信息网络建设,今年已为9所边境学校装备了微机等设备。协调其他成员单位加大对教育的投入,研究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力争在大专院校多设立一些民族班,使更多的人能够受到高等教育,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后续力量。制定政策,广揽人才,特别是海内外的高科技和管理人才。继续组织科技人员到边境地区开展科技下乡活动,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广大农民提供咨询服务和致富培训,真正使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结合民族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组织专家学者编写新时期农村实用技术手册并尽快送到农民手中,提高农民的科技水平。省民委将继续开展“民族情助学、民族情文化下乡、民族情科技下乡”等系列活动。
    (四)进一步做好政策扶持和改革开放。边境地区和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发展离不开国家的政策扶持,搞好政策扶持,也是兴边富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前,要着力解决西部大开发政策在我省延边州的贯彻落实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各级干部认真学习和研究关于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结合我省民族地区实际,抓住这次难得的机遇,把国家这项大的政策用足、用好。要进一步贯彻实施新修改的《民族区域自治法》。新修改的《自治法》根据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迫切要求,单列一章,强调了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关于扶持民族地区的职责和任务,明年准备举办专题班研究落实。协调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结合本部门的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措施。同时,继续落实好国家的民贸民族用品生产政策,积极协调国家有关部委,争取把我省民族地区更多的骨干企业纳入到民贸企业行列,充分享受这方面的优惠政策。还要认真贯彻吉林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从而带动整个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
  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兴边富民工作也要主动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加快经济市场化的进程。我们将继续协调各成员单位积极支持和帮助民族地区进一步扩大开放,切实把招商引资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重要途径,千方百计地促进民族地区更多、更好地吸引、利用域外资本和技术,加速推进其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积极支持民族地区生态建设,把民族地区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
    (五)几点建议和想法
  兴边富民行动是一项涉及面广、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涵盖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既需要边疆省区政府积极推动,也需要国家各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为加大国家有关部委对兴边富民行动的支持力度,请国家民委与有关部门加大协调力度。一是建议成立国家级领导小组,由国务院领导同志任组长,有关部委负责同志为成员,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如何支持边境地区加快发展。二是研究制定兴边富民行动优惠政策措施,主要是参照西部开发政策争取制定实施针对边境地区的特殊优惠政策,加大对边境地区的扶持力度。三是请各部委加大对边境地区投入力度,从资金、项目、政策等多方面对边境地区进行支持。
  以上是我省两年来兴边富民行动的开展情况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国家民委的关心和指导,离不开国家有关部委的支持和帮助。希望国家各有关部委继续对吉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给予支持和帮助,为促进边疆地区发展,巩固民族关系、增进民族团结共同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