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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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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 |
经省政府同意,由省编委正式下发通知,对省兴边富民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进一步加强了对兴边富民行动的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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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 |
省兴边富民行动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成员(扩大)会议在长春召开。省兴边富民行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边境县(市、区)及汪清、大安、通榆、镇赉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和民委主任,部分市、州民委主任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副省长李锦斌、省政府副秘书长王甫轶出席了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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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 |
国家民委、财政部下发《关于继续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的意见》。省民委、财政厅转发了这一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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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 |
国家民委、财政部下发了《关于核准全国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及有关事宜的通知》,确定全国37个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市。其中,我省图们市、龙井市、安图县、和龙市被确定为全国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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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
为了进一步加大宣传兴边富民行动的成果,充分发挥兴边富民行动网站的作用,省兴边办对网页进行了改版和更新,扩大了信息含量,强化了指导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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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
《吉林省兴边富民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经省兴边富民行动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成员(扩大)会议征求意见后,以兴边富民行动领导小组文件形式正式下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