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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兴边富民行动”领导小组
召开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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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省“兴边富民行动”领导小组在长春召开第一 次全体(扩大)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领导小组成员,辖边境县(市、区)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白山市、通化市的民委主任,全省10个边境县(市、区)政府主管民族工作的领导,省“兴边办”的同志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富远同志主持,副省长、领导小组组长全哲洙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国家民委“兴边富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赵保中同志到会并讲话。省民委主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金华同志从中央党校赶回参加会议并讲了话。会上,省民委、省计委、省军区等6个成员单位分别介绍了这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和下一步的设想。
会上宣读了《2000—2005年吉林省“兴边富民行动”规划》(征求意见稿)。国家民委赵保中同志介绍了全国开展“兴边富民行动”的基本情况,对我省的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几点希望。
全哲洙副省长在讲话中指出,
“兴边富民行动”首先是一项经济任务,同时也是一项政治任务,要充分认识开展“兴边富民行动”的重要意义。要紧密结合省委七届二次全会提出的科教兴省、开放带动和县域突破三大发展战略开展我省的“兴边富民行动”,抓住主要矛盾,突出工作重点。当前要重点抓好人才建设、项目建设、改革开放和政策扶持等四个方面的工作。要把人才建设作为开展“兴边富行动”的关键,把项目建设作为“兴边富民行动”的根本和载体,依靠改革开放和政策扶持推动边境民族地区“兴边富民行动”的开展。全省长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兴边富民行动”的领导;二是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规划;三是要重视和加强信息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加强合作,务求实效。
省民委主任金华同志在发言中表示,民族工作部门要按照全省长的讲话要求,切实提高对“兴边富民行动”重要意义的认识。要把这项工作做为民委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沟通协调上,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上,加强与各方面的合作,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最后,王富远副秘书长讲了两点贯彻意见。一是各成员单位要开专项会议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明确责任处室和责任人;二是要结合省“十五”计划认真修改工作规划和落实兴边富民项目。对于此次会议,各成员单位一致认为开得及时必要,对今后深入开展和做好我省的“兴边富民行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目前,省民委正与各成员单位认真修改工作规划和落实具体项目,成员单位已陆续上报本部门负责“兴边富民行动”的责任处室和责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