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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龙族 |
独龙族主要聚居在云南省西北部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独龙江流域的河谷地带。人口0.7426万人(2000年)。
独龙族在汉文中籍中曾被称作“俅人”。新中国成立后,根据本民族自称“独龙”,定名为独龙族。
独龙族的先民远古时期便居住在由怒江到迈立开江等九条江的广大区域。独龙河谷在唐宋两代属“南诏”及“大理”政权管辖,元、明、清三代时属纳西族的丽江木氏土司统治,清代中叶,独龙河和怒江曾被划分为二段,分别受丽江木氏土官知府所属的康普土千总和叶枝土千总管辖。后来,康普土千总把独龙河上游地区转赠给西藏喇嘛寺。辛亥革命后,独龙河划归菖蒲桶殖边公署统辖。1916年改为菖蒲桶行政委员会公署。
独龙族有自己的语言,独龙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与贡山怒语基本相通;无本民族文字。
解放前,独龙族社会发展缓慢,还保留着浓厚的原始公社制的残余。
独龙族主要从事农业,以种植玉米、荞子、豆类为主。
独龙族文化艺术
独龙族的民间口头文学十分丰富,体裁包括神话、史诗、叙事诗、传说、故事和民歌等。这些口头文学从各种角度和侧面形象地记录了独龙族人民的思想感情、斗争生活和高尚的情操,表达了独龙族人民纯朴、善良的道德风尚和美好崇高的理想,不仅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也具有珍贵的科学价值,是祖国文化艺术宝库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独龙族是一个喜歌好舞的民族,无论是生活、收获、狩猎、建房、求婚或节庆,他们都喜欢通过跳舞唱歌来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倾诉内心的喜怒哀乐。逢年过节时,全村寨的男女老幼通常都汇集在一起,围成圆圈,敲响铓锣、皮鼓,翩翩起舞,引吭高歌,往往通宵达旦。他们能歌善舞,感情真挚,粗犷刚健,充分体现了独龙族人民热爱生活、勤劳勇敢的精神。独龙语称歌谣为“曼珠”,大体可分为劳动歌、情歌、习俗歌和生活歌等。仅以习俗歌一类而言,所反映的社会生活内容,也是很广泛的,如反映婚姻习俗的有劝嫁歌、配亲歌;反映宗教信仰的有猎神歌、剽牛歌、反映风土人情的有酒歌、建房歌和贺喜歌等。独龙族人精于编织,男人编出的篾箩、篾盒,工艺精湛,轻巧玲珑,结构紧密,有些用竹篾片编制的器皿甚至可盛水而不漏。妇女们精于织麻,她们织出的“独龙毯”,色彩缤纷,深受怒江各族人民的喜爱。
独龙族风俗习惯
住房主要有木垒房和竹草房两种。主食玉米,有吃爆玉米花的习惯。男子多穿布制中山服;妇女穿花布裙,喜欢佩带银制耳环或贝类饰物。很多人喜欢在衣裳外披上自织的彩色条纹麻毯―独龙毯。独龙族求婚方式,别具一格。青年男女本人不出头露面,而由他们的父母行事。通常是,由男方的父母带着酒,专程去女方家里,一边喝酒,一边向女方父母唱求婚歌。女方父母无论同意与否,都要唱歌答复。丧葬:多行土葬,也有的行火葬和水葬,棺材多用独木刳空而成。出殡时,尸体有直接从大门抬出,而只能从住房的后壁或地板处另开一洞口抬出。“卡雀哇”(独龙语,皇节之意)是独龙族人一年中惟一的节日,时间在腊月,节期约两三天或四五天不等,各地没有一个统一的日期,通常按照自己的愿望选择吉日,以村寨为单位,举行庆祝活动。节日期间,独龙族人都身着最好的服饰,各户及亲友之间互相邀请,共同祝贺,并以酒肉款待大家。独龙族人始终保持“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古老而纯朴的社会风尚。人们远行携带食品用具,常挂在沿途的树枝上或放在路旁,从来无人擅自取用。独龙族人白天外出生产,即使全家出走,大门也从不上锁。偷盗现象在独龙族社会中极为罕见。独龙族人的互助精神十分可贵,通常是一家缺粮,全村各家都会解囊相助。如果是素不相识的过路人求援,独龙族人也会把他引进家中,热情招待。
独龙族宗教信仰
相信万物有灵,崇拜自然物。自然界的山川、河流、大树、巨石等,都是人们崇拜的对象。主持祭祀或打卦的巫师,独龙族称之为“纳木沙”或“夺木沙”,他们不是专职从事宗教活动,平时也参加劳动。有少数独龙人信仰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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